近日,旌德县医疗保障局按照学党史、办实事、落实“放管服”工作要求,走进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宣传解读国务院《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主动将服务融入医保基金监管之中,让医务工作人员了解法规、掌握法规、运用法规,自觉成为医保基金安全的“宣传员 ”“监督员 ”。
解说出台背景,增强法治意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制定完善医保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法治手段解决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着重强调《条例》正式实施后,医保违规行为将上升为违法行为,要求大家学懂、弄通、悟透《条例》内容内涵和精神实质,增强自觉遵守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并检举欺诈骗保行为。
深入浅出讲解,阐释法规要义。在专题讲座上,医保局工作人员结合近年来医疗机构实际违规案例,逐条解读《条例》,使《条例》中的每一条款都落实到医务工作人员实际工作中,明确知道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现场解答参会人员提出的实际问题,促使医务人员以《条例》来规范日常医疗服务行为。
对照法规条款,督促整改落实。明确要求医疗机构进一步宣传《条例》,做到每一位医务人员都能学深学透。对照《条例》逐条清查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做到全部问题整改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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