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1-19
6月29日,旌德县组织召开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调度会,县委书记储德友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吴忠梅,县委副书记张军,常务副县长胡兴华,副县长解浩,相关镇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专题听取了旌德县自然保护地工作开展及省督察组下沉督察迎检情况汇报,并就进一步推动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对省督察组下沉督察发现问题边督边改,立行立改。
吴忠梅指出,一要加强组织协调,强化工作合力,全面自查、部署和督促问题整改,定期对全县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调度,合理安排现场督导。二要充分分析问题原因,针对督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已出台的规划、规定和方案,实事求是开展问题整改。三要正确把握自然保护地管理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地“四有”工作,切实提升我县自然保护地规范化管理水平。
储德友强调,一要高度重视,强化问题整改组织领导。立即成立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班,统筹协调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推进,各镇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提高站位、有效履职,切实重视和强化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二要立行立改,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对排查及督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形成的问题清单,依法依规、逐个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按照案件查处到位、问题整改到位的原则,认真开展整改,及时上报问题整治进展情况,做好问题整改资料归档整理,确保问题整改通过验收销号。三要科学谋划,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注重问题整改应急处置与长效机制的有效统一,应急处置做到动作快、目标准、整改狠,同时为长远发展形成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生态补偿机制,根据国家、省、市出台的生态补偿政策,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市场化补偿机制,不断增加原住民收入。
旌德县成立了以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各责任单位及有关镇组成的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专班,针对督察组发现的20个问题已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截稿时,已完成整改9个。下一步,旌德县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强化工作措施,高标准、高质量推进问题整改,确保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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