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
一、主体责任
项目有关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中心学校、教学点。
二、管养措施
本项目主要设备为教师、学生移动终端等。为切实保证移动终端真正为师生所用,中心学校及教学点应落实专人负责设备保管,责任到人。
三、运行维护
在质保期内,由建设单位负责设备维护等工作;质保到期后,由县(区)及学校负责设备运维工作。
四、资金来源
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运行维护资金由各地统筹资金解决。
五、监管措施
做好日常台账管理工作,设备责任到人,签字领用。已建智慧学校纳入应用监管平台进行统一监管,对设备的应用、报修进行实时监测,对异常情况及时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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