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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互动类信件办理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8-01-26 09:03 来源: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作者: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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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收工单。承担政民互动类办理任务的人员上班期间将办理入口打开,不定期查看平台并及时签收回复工单。
      二、限时反馈办理结果。办理单位签收确认工单后,要限时反馈办理结果。对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一般咨询类事项办结反馈时限为1个工作日;投诉意见类事项办结反馈时限为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内工单提前半天催办,3个工作日提前1天催办。如催办无效,办理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政府办分管领导汇报。
       三、规范回复。责任单位回复内容应符合政策法规规定,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及时、答复规范(可配合现场处理图片等材料一并反馈)。严禁答非所问、避重就轻,杜绝“正在联系处理中”、“已前去执法”、“将现场核实”、“已解释”等过于简单敷衍的反馈内容。答复主体为本单位本部门,不得以下属单位、内部科室或其他名义答复。如对办理单位报送的回复意见不准确的情况下请示县政府办分管领导审阅后报送。相关责任单位对交办的诉求件,属于职责范围的,应根据事项和办理时限明确办理责任人;审核后不属职责范围内的,应在签收工单当日退回平台,并详细说明退回理由和依据。
      四、申请延期。对情况复杂、需要现场调查处理、办理工作量大的诉求件,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办理责任单位需提前通过平台提出延长时限申请,并说明承诺延长时限、延长时限依据和理由,同时办理单位须告知来电人延长办结时限和理由。一个工单最多可申请一次延期,延期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
       五、重复工单办理。对于多次重复反映的工单,要求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反馈。回复内容较前次回复要更加具体、更有针对性,体现新举措和新进展。反馈时严禁出现无明确处理结果的答复内容或简单复制之前答复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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