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庙首镇:访调对接助力信访纠纷化解

发布时间:2020-12-15 09:53 来源:庙首镇政府 作者:何洁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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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开展,庙首镇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与人民调解的对接工作机制,对信访人反映的诉求中适宜由人民调解调处的矛盾纠纷,运用访调对接机制,依法、及时化解群众信访问题。

村民万某反映赵某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将其灌溉农田水塘租给高速施工方,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无奈到镇信访办反映该事项要求镇政府出面解决。镇信访办接到万某的信访事项后,研究确认其为民事纠纷,便主动与司法所进行对接,由司法所出面调解。经了解,2008年万某与赵某签订了土地流转协议,协议明确水塘用于发展水禽养殖。今年6月赵某私自将水塘租给芜黄高速施工方两年用于搅拌站建设,当事人万某得知此事后与其二哥找到赵某理论,要求赔偿并解除协议,而赵某却以流转尚未到期可自行处置为由拒绝商谈,双方发生激烈争吵。

7月2日,镇司法所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起初,赵某对自己未经承包人同意擅自流转经营权问题置之不理,始终强调协议期限未到能自行处置。万氏兄弟见状拍案而起,提出若赵某不给万家一个说法,将带家人前往水塘阻止施工,气氛变的异常凝重。调解员见谈判停滞,矛盾可能激化,立即安抚双方情绪,随后从法律层面释明赵某的责任义务,向其宣讲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未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不能流转土地经营权,否则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承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同时也劝说万氏兄弟,高速工程是国家公益事业应当尽力支持,采取极端方法维权断不可取。

听了调解员分析之后,赵某逐渐明白自己的认识不足,答应愿意解除流转合同并支付一定费用,但接下来与高速方其他事宜其概不参与。万氏兄弟虽同意赵某意见,可对其私自流转水塘之事仍心怀不满,要求赵某出面处理善后事宜,而赵某却闭口不谈。眼看刚刚缓和的气氛又要紧张起来,调解员决定转换思路,既然此次争议水塘为高速项目建设所用,不如从施工方入手,于是果断地中止了谈判。

7月下旬,司法所联系了高速方负责人与万氏兄弟来所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采取“背对背”调解法,就各自的想法和要求进行摸底,随后进行调解,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耐心疏导和释法析理,终于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通过落实访调对接机制,庙首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信访矛盾的作用,有效地解决信访问题,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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