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上午,旌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长春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观武、高峰、曾纪华出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代理主任王沧浪,副县长解浩,县检察院检察长刘祎、县法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县政府关于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大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俞小宁所作的议案说明和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关于调整旌德县2020年县本级预算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调整旌德县2020年县本级预算方案的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第九款规定,旌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吴忠梅同志为旌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任命许磊同志为旌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会议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议案,并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上,市人大代表进行了述职。
会议要求,新当选的同志要以此为新起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贯彻县委决策部署。要增强廉洁意识,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始终做到使命在肩,勇于担当,积极为旌德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会议强调,述职的各位代表要以对人民高度负责、对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切实做好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
各镇人大主席,部分县人大代表,县政府办、财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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