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旌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来到旌阳一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检察员以《民法典》为切入点采用PPT的形式,通过深入浅出、幽默风趣的语言,结合一些发生在孩子们身边的鲜活案例以案释法、以案学法,深入浅出地讲授了不同年龄阶段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为在场的师生们上了一堂精彩的普法宣传课,学生们一边听,一边做笔记。宣传员还和同学们进行了互动,围绕着在校园内发生的经典案例,如“7岁小明在学校摔了一跤,跌落二颗牙齿,学校是否承担责任”、“小军将自己舅舅的茅台酒偷卖出去,小军的舅舅能否追回”等,与在场的同学进行热烈地讨论,引导同学们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守的规范。
下一步,学校还将《民法典》教育有机融入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等活动中,通过《民法典》知识竞赛、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教育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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