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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灾后医疗保障工作做到"五个到位”

发布时间:2020-07-20 15:45 来源:旌德县医保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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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全力保障因灾受伤参保群众的救治。我县因灾受伤参保群众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同级定点医疗机构政策享受医保待遇。
      二是参保群众因遭受洪灾、丢失或损毁住院发票原件的,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要积极帮助参保群众与救治医院取得联系,采取补救措施,做好参保群众办理费用结算等业务。
      三是因灾致贫返贫的困难群众,按规定及时落实医疗救助待遇。
      四是 对需转外诊疗的因灾受伤的参保人员,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要简化转诊备案流程,及时办理备案登记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阻扰,确保受伤群众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五是县医疗保障局基金管理中心做好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医疗机构临床用药供应充足、确保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稳定,确保发生各种突发情况能够快速、准确、有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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