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我县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推进扶贫车间复工复产,做到防控生产两不误,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保障。
江友庆是白地镇江村村民。因为和年迈的母亲一起生活,自身发展动力不足导致生活贫困。2017年江村扶贫车间建立,他在当地政府和扶贫工作队帮助下,被安排在扶贫车间包装医用棉签。江友庆告诉记者,家里开销主要靠在扶贫车间的收入,由于疫情期间没有上班,没了收入,家里生活拮据。现在公司复工了,每月可以挣1000元钱,家庭开支有了保障。
“镇、村干部给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就业环境,让我不出去就能靠自己的双手养家糊口,真是件好事啊!”江友庆面对复工复产后干的热火朝天的劳动场景感激地说。
据悉,为有序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复产,我县印发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就业扶贫车间复工工作的通知》,建立了县人社局和相关镇人社所负责人联系就业扶贫车间的“人社服务专员”制度,指导帮助车间及时复工复产。对3月15日前复工复产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实际复工贫困劳动者人数给予500元每人的一次性复工复产补助,用于就业扶贫车间购买口罩、消毒等防疫物资。截至目前,我县8家就业扶贫车间已经全部复工复产,吸纳劳动者就业118人,其中贫困人口就业37人。
我县还积极落实各项就业扶贫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的就业扶贫车间,根据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用工协议)的人员数量,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每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对在就业扶贫基地就业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贫困劳动者,给予贫困劳动者每人每月300元的岗位补贴,合同期满,按吸纳贫困劳动者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基地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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