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疗保障局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疫情指挥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中,积极作为,严格迅速落实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要求,并根据皖医保秘〔2020〕9号)文件精神,加班加点,将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疗保障系统报销范围,在全市率先完成医保结算系统维护,全力做好医疗保障工作,配合抗击疫情。
此次纳入医疗保障系统报销范围的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共有11项,分别为“甲类传染病护理费”、“甲类传染病消毒费”、“病原微生物二代测序”、“呼吸道多种病原体核酸组合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以及“防护服”、“隔离衣”、“普通护目镜”、“3M护目镜”、“R95口罩”、“N95口罩”,用于此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包括确认病例、疑似病例)的诊断和治疗。同时,县医疗保障局还将派员指导我县定点收治医院做好项目对照上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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