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规范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分配、使用、管理,提高扶贫工作效益,俞村镇三坚持做好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
坚持及时公告公示。俞村镇严格遵守《安徽省扶贫办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镇、村在接到县级下达资金项目后,10日内进行扶贫项目建设前公告公示,竣工验收后10日内进行扶贫项目建设后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持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
坚持全面公告公示。按照实施前公示,实施后公告方式对贫困对象、人数、金额、用途、发放时间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
坚持主动公告公示。除法律禁止性规定外,俞村镇对涉及扶贫资金项目有关信息通过信息公开栏等途径主动进行公开。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力,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以提升社会和群众的参与度,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透明度,真实度。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