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县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秉承 “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的理念,推出党建+N的工作模式,着力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前进的强大动力,书写了旌德检察的华彩篇章。
县检察院不断推进“党建+政治建设”深度融合,突出抓好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深刻领会中央、省、市、县委以及上级院党组的重大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做好党建工作的政治自觉。2015年以来,县检察院党组开展政治理论学习40余次,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集体学习200余次。
在队伍建设方面,县检察院扎实开展学习型单位建设,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检察业务知识,坚持把加强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当学习理论、指导实践、促进工作的表率。
2015年以来,县检察院先后有3名干警荣获“市级优秀公诉人称号”,50余名干警获得各级各类表彰。2018年,该院“生态检察办案组”被市检察院记集体三等功。单位先后荣获“省级文明单位”、全县第一批“绿色机关”等荣誉。
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县检察院严格落实责任制,推进“党建+廉政建设”的深度融合,院党组与其他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对重点岗位人员开展经常性廉政谈话,充分发挥“三会一课”制度作用,对党员干部实施教育、监督和管理。定时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员生活会,做到述职述廉出出汗,民主评议红红脸,党课教育揭揭短,保质保量,不走过场。不断引导干警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检察队伍忠诚干净担当。
县检察院还牢固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打造“两山基地”的决策部署,积极构建“刑事惩治+生态赔偿”的办案模式,在对生态环境犯罪“重打击”的同时,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修复,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主动与环保、水利等部门联系,会签《关于检察工作服务“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我县“两山基地”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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