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617B/202504-00032 | 组配分类: | 行政复议决定书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旌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旌政行复〔2025〕8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24 | 发布日期: | 2025-04-24 |
申请人:李XX。
被申请人: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住所安徽省旌德县旌阳镇西门北路27号。
负责人:汪新发,局长。
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安徽省XX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三无蜜蜂不予立案调查决定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予受理。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行政复议终止。
行政复议员 张迪泓
行政复议员 侯卫琼
行政复议员助理 张 信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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