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505-00070 | 组配分类: | 起草说明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旌德县林地占补平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5-15 | 发布日期: | 2025-05-15 |
一起草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安徽省林地占补平衡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严格保护林地资源,积极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林地,充分发挥林地的功能与效益。结合我县林地占补平衡实际,起草了《旌德县林地占补平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二、起草过程
2025年4月,我局草拟了《旌德县林地占补平衡实施意见》(初稿),4月21日征求了局机关各股室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于4月28日通过协同征求了各镇和相关单位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旌德县林地占补平衡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特点
一是政策目标明确,保护与利用并重。文件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林地面积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严格管控林地转出,同时规范补充林地来源,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
二是措施细化可行,改造与激励结合。通过八类补充林地资源和具体改造措施(如补植补造等),明确验收标准和资金补助(800元/亩),并允许灵活调整奖励,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三是职责分工清晰,协作与监管同步。县林业局、自然资源部门和各镇各司其职,分别负责技术指导、地类审查和施工督促,形成合力,保障林地占补平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四、主要目标
为确保旌德县林地保有量不减少、生态功能不降低,通过严格管控林地转出、规范补充林地来源(如补植补造等八类资源)及强化改造措施(补助800元/亩),实现林地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平衡。
四、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讨论稿)》共分为六个方面。一是工作目标任务。二是严格林地转出。三是规范补充林地。四是加强林地改造。五是规范区域交易。六是明确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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