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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9322/202504-00134 组配分类: 救灾财政资金使用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一批165万元)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4-21 发布日期: 2025-04-21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第一批165万元)

发布时间:2025-04-21 11:59 来源: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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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要求,现将绩效自评报告如下:

一、资金基本情况

)中央资金下达情况

2024627日,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应急管理厅下发《关于预拨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皖财资环〔2024579),预拨防汛抢险救援资金120万元,支持我县做好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相关工作,预拨45万元用于受灾群众补助。

(二)资金使用安排情况

其中用于受灾群众补助45按照中央资金使用要求,75日,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印发《关于分配拨付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旌应急202438)对该笔资金进行分配,分配给10个镇。其中旌阳镇5万元、版书镇4万元、俞村镇3万元、云乐镇3万元、蔡家桥镇4万元、三溪镇5万元、兴隆镇3万元、孙村镇5万元、庙首镇6万元、白地镇7万元。

用于支持我县做好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相关工作的120万元,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7月5日,印发《关于分配拨付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的通知》(旌应急2024〕38号)对该笔资金进行分配,分配给10个镇,其中旌阳镇14万元、版书镇12万元、俞村镇9万元、云乐镇6万元、蔡家桥镇13万元、三溪镇16万元、兴隆镇9万元、孙村镇12万元、庙首镇14万元、白地镇15万元。

二、资金支出情况

(一)资金投入使用进度

该笔资金分配后,县财政局按照资金拨付要求于7月底前将项目资金拨付到各单位。各单位按照要求,召开了专项会议研究,及时开展资金分配工作。截止到1231日,该笔45万元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补助资金全部支付到位中央资金120万元项目建设已全部完工,资金全部支付到位。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分配科学性:根据2024年防汛抗旱期间全县受灾情况,以及各镇、县防指成员单位应对水旱灾害情况,拟定资金分配方案。

下达及时性:在上级资金下达后,第一时间研究分配方案,收集相关材料,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拨付。

拨付合规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经详细审核、拨付。

使用规范性:严格按照上级资金安排文件中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

执行准确性:项目资金均按照资金使用要求,及时拨付,不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中央资金下达之后均填写绩效目标表,并严格按照目标表开展资金拨付工作。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严格按照重大事项会议研究决定资金分配,通过转账方式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根据《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按照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等原则,完成了总体绩效目标。

1.应急资金下拨率:各单位按资金使用要求,用于转移安置群众、购置必要的食品、生活用品和设备等等支出完成率100%;用于排危除险、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支出,完成率100%。

2.账物一致合格率各单位提供的资料符合资金使用相关规定合格率100%

3.时效指标合格率专项资金均30天内按要求完成拨付,符合要求

4.经济效益指标通过自然灾害资金补助的发放使困难群众获得救助减少灾害带来的损失,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效果显著

5.社会效益指标通过自然灾害资金补助的发放,增加群众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了灾区的社会稳定。通过开展人排危除险、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有效提升了基层抗水旱灾害能力,减轻家庭的经济负担,使群众获得救助,效果显著。

6.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大于90%

三、资金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在救灾资金使用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宣城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规定》要求,一是严格程序,规范发放。资金到位后,县应急局召开党委会议研究提出初步分配方案,会商财政部门后以财政、应急两部门联合发文分配资金。各镇召开党委会等会议对资金进行研究并以文件形式下达到村居。二是坚守底线,确保实效。坚持专款专用,重点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资金使用要求,规范使用流程,确保各项资金快速、准确、高效使用。三是加强监督,确保合规认真制定资金使用分配方案,列出所需资料清单,要求各镇做好资料留存,确保资金使用合理、规范。

四、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严格按照资金拨付文件要求,加强对各单位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督促做好资金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20241231

安徽省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灾害生活救助)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4年度)
资金名称 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
中央主箮部门 应急管理部
省级财政部门 安徽省财政厅 省级主管部门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资金情况(万元) 年度金额: 45 万元
   其中:中央补助 45 万元
         地方资金  万元
总体目标  目标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转移安置群众,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其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
  目标2:围绕保障受灾群众“五有”,购置必要的食品、生活用品和设备等,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受灾群众总人次 项目资金支持单位为10个乡镇
过渡期生活救助总人数
抚慰因灾死亡失踪人员家属人次
受灾地区倒塌严损房屋恢复重建数量
受灾地区一般损坏房屋修缮数量
质量指标 应急救灾资金下拨率(% 100
救助标准 严格按照灾情数据分配,向受灾严重的重点地区倾斜,平均标准不低于国家标准。
时效指标 30天内资金下达率(% 100
倒塌严损房屋重建完成时限
一般损坏房屋修缮完成时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灾区社会秩序 灾区社会秩序应稳定有序
指标 各省灾区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 重大负面舆情和事件次数不超过5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 受灾群众投诉率 受灾群众投诉率不超过0.1%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4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洪涝、地质灾害救灾补助)
中央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
地方主管部门 旌德县财政局 资金使用单位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资金情况(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20 120 100%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120 120 100%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支持有关单位做好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相关工作 120万元中央救灾资金已按要求下达到基层一线单位,支持有关单位做好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相关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资金分配 10个镇 100%
资金使用完成率 100% 100%
质量指标 账物一致合格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各项任务按进度开展偏差程度 偏差1个月以内 按时
成本指标 成本控制有效性 有效 有效



经济效益
指标
通过做好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相关工作,减少经济损失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社会效益
指标
通过做好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相关工作,,增加群众幸福感、安全感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生态效益
指标
通过做好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相关工作,减少灾害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推进可持续发展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做好转移安置受灾人员、排危除险等应急处置、开展次生灾害隐患排查和应急整治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抵御干旱灾害能力 效果显著 效果显著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98%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80%(含)-100%、60%(含)-80%、0-6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完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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