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560691225X/202504-00125 | 组配分类: | 养老保险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 |
名称: | 关于2025年04月旌德县领取养老保险待遇逾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的通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4-21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
为维护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保障参保人员的利益,有效防范养老保险待遇冒领等违规行为的发生,根据人社部《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省社保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皖社险函〔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按照“递延认证”的方式,现将我县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已超过或即将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的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5年04月21日-04月25日),请未进行资格认证人员于04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主动认证:
1、手机登录“皖事通”APP搜“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资格认证”进行“本人认证”或亲友手机“协助认证”方式完成自助认证。
2、可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前往就近的镇、社区人社服务平台或到县人社局服务大厅现场认证。
逾期仍未进行资格认证或大数据比对未通过的,2025年5月将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在完成认证后的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咨询电话0563-8603677
附:2025年04月旌德县养老保险待遇资格未认证人员名单
旌德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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