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503-00110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庙首林场与孙村镇合庆村晓岭片场村合作林下种植黄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5〕114号 |
生成日期: | 2025-03-27 | 发布日期: | 2025-03-27 |
旌德县庙首林场: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庙首林场与孙村镇合庆村晓岭片场村合作林下种植黄精项目立项的报告》(庙林〔2025〕1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有关批复如下:
一、因项目建设需要,原则同意庙首林场与孙村镇合庆村晓岭片场村合作林下种植黄精项目,项目代码:2503-341825-04-05-953143。
二、项目位于旌德县庙首林场,拟在马家溪工区、合庆村晓岭片林下种植黄精400亩及附属设施建设等。
三、项目总投资约138万元,所需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衔接推乡村进振兴补助资金116万元,余款自筹解决。
四、该项目估算总投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一并核定。
五、请据此抓紧开展前期工作,尽快按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请依法办理土地、规划、环评、节能、地灾、水土保持、相关招投标等项目前期合法手续,该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特此批复
旌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