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572594/202501-00106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安徽金义得机械有限公司年新增1.3万吨机床铸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文号: | 旌环批〔2025〕1号 |
生成日期: | 2025-01-09 | 发布日期: | 2025-01-09 |
安徽金义得机械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年新增1.3万吨机床铸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要求审批的申请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意见如下:
一、安徽金义得机械有限公司年新增1.3万吨机床铸造项目位于旌德县经开区新桥园区,项目总投资2589万元。项目拟新增2台1.5T中频电炉,淘汰2台0.5T中频电炉、新增机加工设备并新增覆膜砂生产线、树脂砂生产线、消失模生产线。项目扩建标准化钢构厂房4800平方米用于机加工,购置相关生产设备,并完善配套辅助设备,同时对企业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建成后新增机床铸造1.3万吨。该项目经旌德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112-341285-04-01-195030。根据环评结论,我局同意该项目按《报告表》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在拟选地址进行建设。
二、在项目工程设计、建设过程和运营使用中,应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制定并落实施工期环境管理方案措施,避免施工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熔炼、抛丸、打磨、混砂、落砂、砂处理、造型工段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浇注、制芯、刷涂料废气经1套“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排放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需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排放限值要求,甲醛、苯酚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苯乙烯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喷漆及晾干废气经1套“集气罩收集+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颗粒物排放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排放需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排放限值要求;1#车间焊接烟尘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房外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房外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需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 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甲醛、苯酚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苯乙烯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电炉冷却水,电炉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的产噪设备要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东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按照固体废物处置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固体废物收集、贮存和处置要求,固废不得长期存放,应定期清运,建立固废管理台帐。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为废包装袋、炉渣、废砂、烟粉尘、废边角料、铁屑及废金属砂轮片,其中废包装袋、炉渣、废砂、烟粉尘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边角料、铁屑及废金属砂轮片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为危化品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漆渣、废脱模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在厂区危废暂存间贮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严格落实总量控制制度。你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得超过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总量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监测计划。
三、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的,根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条件有关规定,你公司不得出具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意见。
四、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自主组织竣工环保验收,验收报告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登录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建设项目基本信息、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情况等相关信息。
五、你公司应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进行项目建设,未经我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若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评文件。
六、宣城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旌德县大队负责对该项目单位“三同时”执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管。
2025年1月9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你公司对本批复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0日内向宣城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宣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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