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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502-00028 组配分类: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2-07 发布日期: 2025-02-07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1月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信息

发布时间:2025-02-07 16:53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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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举报电话:12315
序号 被投诉单位或自然人 投诉时间 投诉举报内容 办理结果 处理单位 备注
1 旌德县安徽远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2025-1-2 来电人于2024年12月17日花费15.8元在抖音平台购买旌德县白地镇安徽远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竹笋,其表示商品未标注执行标准违反食品安全法,现来电举报,要求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5条进行立案查处,请经办单位联系来电人处理。 经查,举报内容属实,县市场监管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九条规定进行了立案。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后妃岭小超市 2025-1-13 来电人2025年1月2日在宣城市旌德县城东路与北一路交叉口北320米后妃岭小超市购买到的双汇牌台式烤香肠食用时发现已过保质期,现请求有关部门核实,令其下架过期食品,并给予退款及赔偿。 已达成调解协议,并立案调查。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旌德县上海风味(步行街店) 2025-1-14 2025年1月14日在旌德县上海风味(步行街店)花费10元炒面,就餐时发现赠送汤内有小虫子,其表示餐厅内卫生环境差。现来电投诉。 被诉方经营场所卫生差,未保持经营场所卫生整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县市场监管局已立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三项之规定:责令被诉方于2025年1月22日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警告。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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