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572594/202501-00071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
名称: | 安徽昌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文号: | |
生成日期: | 2025-01-20 | 发布日期: | 2025-01-20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皖宣环﹝旌﹞罚﹝2025﹞3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事由 | 该企业2024年3月原异味发酵床厂房被暴雪压塌后导致养殖废水未经处理排出流入该厂房靠山体侧水沟水沟底部呈黑色又沿水沟流入该企业西侧下方的农田导致农田表面呈黑色泥状物。 |
处罚依据 |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向环境排放经过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畜禽养殖废弃物未经处理不得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不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向环境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限期治理决定后应当会同同级人民政府农牧等有关部门对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公布核查结果。”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昌农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5578520176R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周*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817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20 |
处罚机关 | 宣城市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
地方编码 | 341825 |
备注 | |
公示期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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