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15616K/202501-00014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安徽省旌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1-22 | 发布日期: | 2025-01-22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备注 |
安徽省旌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825MA2T779F4F |
吴* | (旌)应急罚〔2025〕10301号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
2024年8月30日,旌德佰世达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工地发生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死1伤。旌德佰世达新材料有限公司“8·30”一般物体打击事故中,安徽省旌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作为施工承包单位,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制定混凝土浇筑作业安全方案,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同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到位,致使从业人员不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人民币550000元(伍拾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55.000000 | 2025/1/22 | 2025/1/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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