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1664/202408-00080 | 组配分类: |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检查的通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09 | 发布日期: | 2024-08-09 |
局属相关单位,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监督管理,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全面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规范企业市场行为,确保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全县建设监督检查的通知》(旌住建〔2024〕72号)等要求,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我局对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共检查在建工程14项,下发《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13份;起重机械第三方专项检查在建工程8项,下发《建设监督执法检查整改通知单》8份;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和施工现场存在的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安全隐患和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求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检查情况表明,国家有关建筑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基本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各方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整体态势平稳,我县工程质量安全总体处于受控状态。
二、存在问题
(一)责任主体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方面
少数项目检测合同签订不规范,建设单位首要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依据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实际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项目部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不到位或流于形式,项目工程质量保证资料收集、整理不及时,施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少数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工作落实不到位,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审批不严,监理责任未落实:少数项目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工人实名制管理落实不到位。
(二)工程实体质量控制方面
个别项目局部构件构造配筋与设计文件不符,个别项目梁柱钢筋搭接、锚固长度不足,箍筋加密间距、数量不符合要求;个别项目钢筋保护层厚度、板厚偏差超出规范允许范围,个别项目混凝土养护不及时,现浇结构存在裂缝、蜂窝、麻面等外观质量缺陷;部分住宅项目质量通病防治措施不到位;部分项目填充墙砌体马牙槎、拉结筋、抗裂钢筋网片设置不符合要求。
(三)安全生产管理方面
个别项目基坑开挖、支护与方案编制不及时;部分项目安全检查、专项方案、安全教育、安全日志等安全管理资料不齐全、不规范;未及时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个别项目脚手架与建筑物间距较大无防护措施,脚手架连墙件设置不足,作业层脚手板铺设不到位;部分项目现场临时用电存在一闸多用、乱拉乱接、接地设置不到位现象,楼层内移动开关箱配备不足,施工机具未接保护零线;部分项目高处作业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楼梯、电梯井口等临边防护跟不上施工进度,登高作业操作平台临边防护不到位;部分项目作业人员未正确佩戴安全帽、未系扣帽带现象突出,部分架子工等高处作业人员不佩挂或不正确佩挂安全带。
(四)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方面
部分项目过水槽污水更换不及时;个别项目裸露土方未覆盖或覆盖不到位,道路冲洗不及时、存在带泥上路等现象。
(五)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方面
少数项目建筑起重设备日常检查不到位,维修保养不规范;起重机械第三方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所有项目均在7天内完成整改,针对存在较多安全隐患项目予以全县通报。
三、处理意见
(一)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扬尘防治管理较好项目的施工、监理单位予以全县通报表扬:
旌德县承接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园建设项目ECP(二期):施工单位:安徽旌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安徽华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对以下施工总包单位和专业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现场且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1.旌德县学府壹号院住宅小区建设项目(二期):安徽省南陵世纪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旌德县农业科技示范园项目EPC(二期)项目:安徽旌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宣城市旌德县城市更新—城市融媒体中心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安徽兴鼎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4.旌德县县域供排水厂网一体化提升项目(主管网和农村污水)EPC: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旌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5.上海立翊建筑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安拆、维保单位)。
6.安徽旌之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起重机械安拆、维保单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当前严峻安全生产形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强化夏季高温和极端天气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并及时将检查结果报送至县住建局建管站。
(三)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技术规程》《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实施规定》,加强工程全过程质量标准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消除工程常见质量问题;贯彻实施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制度,规范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提升住宅工程质量品质。
(四)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相关规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责任,落实扬尘防治“六个百分百”,持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确保我县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水平稳步提升。
202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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