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408-00226 | 组配分类: | 政策措施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商贸、海关、旅游 |
名称: | 关于印发《“徽动消费·乐享旌德”(第二期)促消费活动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旌科商工信〔2024〕4 号 |
生成日期: | 2024-08-13 | 发布日期: | 2024-08-14 |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徽动消费·乐享旌德”(第二期)促消费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旌德县科技商务工业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3日
“徽动消费·乐享旌德”(第二期)促消费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释放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助力企业发展,根据《“2024徽动消费促进年”行动方案》(皖商办流通函〔2024〕9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于2024年9月开展“徽动消费·乐享旌德”(第二期)促消费活动。
一、活动名称
徽动消费·乐享旌德(第二期)
二、活动时间
发放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25日
使用时间:2024年9月10日至9月30日
三、合作单位
中国银行旌德支行
四、发放对象
全体在旌人员。
五、参与商户
参与电子消费券活动的对象为旌德县限额以上、限下样本点餐饮经营单位、拟培育限上餐饮单位和相应招募的家电销售单位。
六、活动内容
本期消费券发放100万元,合作银行中国银行旌德支行配套10万元,设置38元微信立减券一张,都在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领取。
(一)发放方式
中国银行旌德支行面向全县居民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发放餐饮专场和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活动期间,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限旌德县中国银行注册手机银行用户参与)点击生活-“本地专属”-“徽动消费·乐享旌德”领取消费券,查看消费券点击“立即使用”即可跳转微信点击领取,优惠券以微信立减金形式放入微信卡包,仅限绑定中国银行卡进行使用,未使用的消费券自动作废。
(二)发放数量
1、餐饮专场消费券
发放餐饮专场消费券70万元,分配满500元减100元。每人限领取2张。
2、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
家电以旧换新发放八五折消费券共计30万元。一台(套)旧机限换一台(套)新机,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元/台(套)。每人限领一张。消费者在平台领券并向参与商户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由参与商户收集后分批次交县科技商务工信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消费券补贴资金拨付至参与商户账户。如出现漏报、迟报、错报的,由家电销售商户承担责任。
以旧换新补贴佐证资料
(1)承诺书;
(2)旧家电回购证明(收据);
(3)购买发票、购买产品信息(家电销售单位、家电名称、类型、能耗);
(4)消费者身份信息、联系电话。
七、部门职责
县科技商务工信局: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与中国银行旌德支行签订合作协议,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负责组织相关商贸单位参加活动;配合做好宣传工作,配合财政部门做好活动专项资金的监管。
县财政局:负责发放电子消费券专项资金的保障和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活动期间市场监管工作。
县经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经营户上线参加活动。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活动期间宣传报道工作,开展统一、持续集中报道。
中国银行旌德支行:负责提供免费平台产品支持,在手机银行端投入流量资源支持,全程提供运营支持;对新入驻平台商家,提供专项技术支持服务;加强消费券发放、核销,全过程数据监督,并按要求报送相关材料。
八、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消费促进工作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作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安排部署,把政策红利真正落实到消费者和实体商家。
(二)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推介消费券活动。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提高居民对消费券活动的认知和参与度。加大网络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和引导相关言论,保持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加强监督管理。电子消费券资金使用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财政规章制度,要加强电子消费券资金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使用,严格防范恶意套取财政资金行为,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虚假交易、截留、挪用、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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