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560691225X/202410-00076 | 组配分类: | 行政执法公示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行政执法依据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10-20 | 发布日期: | 2024-10-20 |
劳动保障监察案件行政执法依据: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安徽省工资支付规定》、《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
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依据:主要依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284号令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以下简称医保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基本医疗保险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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