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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032609322/202409-00032 组配分类: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法律法规资讯】强制性国标来了!事关电动自行车电池安全!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9-11 发布日期: 2024-09-11

【法律法规资讯】强制性国标来了!事关电动自行车电池安全!

发布时间:2024-09-11 09:44 来源: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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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起草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 43854—2024)(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由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发布,将于202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技术规范从单体电池和电池组两个层面规定了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电池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其中单体电池方面主要考虑了过充电、过放电、外部短路、热滥用、针刺、标志6项安全要求;电池组主要考虑了电气安全、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热扩散、互认协同充电、数据采集、标志等7个方面22项安全要求。

  值得注意的是,技术规范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中规定的、最大输出电压不超过60V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不适用于电动滑板车、平衡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等车辆使用的锂离子蓄电池。根据规定,该标准实施后,国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都必须符合其要求。

  当前,我国电动自行车的社会保有量已超过3.5亿辆,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国内主要电动自行车品牌发布的电动自行车新车型中,配备锂离子蓄电池的比例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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