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15616K/202409-00023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安徽木竹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9-13 | 发布日期: | 2024-09-13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备注 |
安徽木竹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91341825MA8P8K3K5G | 朱* | (旌)应急罚〔2024〕6 号 | 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 号)第十条的规定 | 企业目前已处于试生产,未见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建设相关资料 | 依据《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 号)第三十条的规定 | 罚款 | 决定给予人民币 20000 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2.000000 | 2024/9/10 | 2024/9/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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