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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明月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城区主要交通路口允许借道通行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城区道路、红绿灯、车辆通行标志等设施的设置是由公安交警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共同研究设置,我单位无相关管理权限或行政职能,请您谅解!
感谢给我们提出的宝贵建议。
答复单位: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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