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7785X7/202407-00163 | 组配分类: |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16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
程亦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分配我县灵芝产业扶持资金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旌德灵芝区域公用品牌宣传问题
旌德灵芝作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为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旌德灵芝品牌宣传工作,因旌德灵芝是公共品牌,企业使用必须经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授权,我局鼓励授权企业采取公共品牌+企业品牌模式进行宣传,近年来对公共品牌+企业品牌模式进行宣传的企业进行了奖补。下一步我局将充分利用合肥、上海农交会平台,通过灵芝行业协会,组织授权企业展示旌德灵芝品牌。
二、关于灵芝项目资金分配问题
近年来我县相继实施了《旌德灵芝地理标志保护工程项目》、《灵芝特色产业+金融+科技项目》、《旌德灵芝绿色高产高效项目》,项目实施均严格按照中央、省实施方案要求。目前我县灵芝产业奖补政策已经到期,我局正在积极争取省市对我县灵芝产业扶持政策,目前国家正在开展农业设备更新、现代农业设施贷款贴息工作,请您高度关注,我们也将及时和您联系。
三、关于旌德灵芝品质监管和扶持问题
县市场监管局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灵芝及相关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动态监管,强化按照传统方式加工、销售、线上线下经营等全环节监管。同时引导企业由粗加工向精加工发展,提高产品附加值,充分挖掘企业具备的乡村资源优势、传统产业优势,积极开展文化挖掘和品牌建设,为“旌德灵芝”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推动食药物质产业健康发展。
四、关于延伸二产三产问题
目前国家对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符合《全国现代设施农业建设规划(2023-2030年)》要求的设施种植、设施畜牧、设施渔业、农产品冷链物流新建或改扩建项目从银行获得的贷款进行贴息。同时金融机构对达到规上的农业企业贷款利率也有优惠。
感谢您对我县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多提宝贵意见,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答复单位: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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