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旌德县政府网站!

索引号: 11341730003260377K/202406-00103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发布机构: 旌德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体育
名称: 旌德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2024年)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6-06 发布日期: 2024-06-06

旌德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2024年)

发布时间:2024-06-06 17:11 来源:旌德县教体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按照《关于印发<旌德县 2024 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2024〕34号)文件内容,2024年旌德县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如下: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含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1. 梓阳学校(含分校)、旌阳一小、新桥中心小学均承担随迁子女入学任务。随迁子女入学,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随迁子女学生可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随迁子女学生以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1)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旌阳镇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明;(2)务工证明:在城区务工,与用人单位签定的、由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

随迁子女就学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做到“七个相同”,即:同进公办学校、同编班级、同等义保机制保障、同一免费标准、同样评先评优、同享贫困生资助、同样升学政策。

   咨询电话:0563-8602266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