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377K/202406-00103 | 组配分类: | 招生政策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体育 |
名称: | 旌德县随迁子女入学办法(2024年)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6-06 | 发布日期: | 2024-06-06 |
按照《关于印发<旌德县 2024 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教办〔2024〕34号)文件内容,2024年旌德县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如下: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含本县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县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1. 梓阳学校(含分校)、旌阳一小、新桥中心小学均承担随迁子女入学任务。随迁子女入学,先征求入学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人数的学校,随迁子女学生可直接入学;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学校,随迁子女学生以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调剂。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以下材料:(1)居住证: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旌阳镇城区的有效居住证明;(2)务工证明:在城区务工,与用人单位签定的、由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或身份证。
随迁子女就学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对待,做到“七个相同”,即:同进公办学校、同编班级、同等义保机制保障、同一免费标准、同样评先评优、同享贫困生资助、同样升学政策。
咨询电话:0563-86022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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