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377K/202502-00020 | 组配分类: | 优待政策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体育 |
名称: | 【优待政策】中考政策性加分相关规定(含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归侨学生等)中考加分确认办理的材料、流程和政策要求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13 | 发布日期: | 2025-02-13 |
一、政策加分范围
2024年我县高中阶段招生加分政策,除以下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项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
(1)《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规定的加分对象和标准;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3)台湾籍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10分投档;
(4)少数民族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5分投档;
(5)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考生,在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上增加 10 分投档;
(6)军人子女考生、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政策加分申报流程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 1—5 款的考生,须填写《2024年中考政策性加分申请表》(见附件一),并按要求将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和《申请表》交毕业学校。学校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校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将《申请表》和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于6月7日前报旌德县教体局教育考试中心审核、汇总后,填写《2024年中考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连同考生《申请表》和有关证件原件、复印件报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复核。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初中学校要严格按照“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政策加分的审核工作。
符合第6款军人子女加分政策的考生,需通过军队军事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提交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申请,系统中明确的各类附件材料均需上传,通过“递送省军区”功能报送至安徽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干事叶笑松,报送时间截止为6月6日,宣城军分区政治工作处根据上级分发名单,审核并汇总后于6月12日前送宣城市考试院办理。符合加分政策的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考生由旌德县公安局按宣公 [2022]13 号文件办理;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安徽省应急管理厅皖应急[2019]61 号文件办理。
所有申报政策加分的材料,经审核后,符合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宣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出具假证明或伪造证明的,一经查出,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并通报毕业学校。
三、证明材料报送要求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需提供县(市、区)侨办(台办)证明原件;烈士子女,需提供烈士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和宁国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证明原件。
2.少数民族考生,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3.援疆和援藏人员子女,需提供援疆、援藏派出文件复印件和其派出单位证明原件。
4.其他类型政策加分材料按相关部门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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