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6259/202408-00001 | 组配分类: | 道路运输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关于注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8-02 | 发布日期: | 2024-08-02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市场规范有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我县辖区内道路运输经营业户进行集中清理。经查,我局清理出截至2024年8月2日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且无运输车辆的业户62家,有运输车辆的业户1家及县内班车客运业户1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项“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依法予以注销。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4年8月2日--2024年8月17日
联系人:旌德县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63-8602932
监督电话:0563-8602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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