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15616K/202407-00045 | 组配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7-24 | 发布日期: | 2024-07-24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577111628XC |
法定代表人 |
董*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旌)应急罚〔2024〕4-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
违法事实 |
安徽中萤矿业有限公司矿山存在局部通风机未安装开停传感器、未设置过卷缓冲装置或楔形罐道、未设置罐笼防坠装置等6处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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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人民币40000元(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7/24 |
处罚有效期 |
2024/07/24 |
处罚机关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41730MB1915616K |
地方编码 |
34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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