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15616K/202407-00003 | 组配分类: | 预警提示信息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应急、救灾 |
名称: | 关于解除全县防汛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 文号: | 防指〔2024〕7号 |
生成日期: | 2024-07-03 | 发布日期: | 2024-07-03 |
防指〔2024〕7号
各镇,旌阳镇城区防洪指挥部、县防指成员单位:
根据最新气象部门预报和《旌德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结合省应急厅会商意见,经会商研究,县防指决定于7月3日10时,解除全县防汛Ⅲ级应急响应。
各镇、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紧盯水库山塘、地质灾害点、高陡边坡、易塌方滑坡区等重点部位,加强巡查排查和隐患治理,严防次生灾害发生。要做好在建工程、非煤矿山、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和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检查,履行相关手续后有序复工复产。要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农村危房进行风险排查和安全评估,确认安全后方可组织转移的群众有序返回。要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加快抢修道路、水利、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指导好农田受灾群众改种补种,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突发自然灾害“守护保”保险、农房保险、农村公路灾毁保险等承保机构要加大理赔力度,尽快核保理赔。
旌德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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