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406-00221 | 组配分类: |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旌德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庙首镇里仁村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4〕333号 |
生成日期: | 2024-06-19 | 发布日期: | 2024-06-19 |
旌德县梓山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审批旌德县乡村振兴建设项目-庙首镇里仁村产业园标准厂房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旌梓山〔2024〕17号)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该初设经专家会议通过,并修改完善,经研究,有关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庙首镇里仁村,规划用地面积78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766.85平方米,包含1#-3#标准化厂房、展示中心等,配套建设道路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附属设施。项目建设期约为12个月。
二、项目总投资万4041.41万元,所需资金由争取专项债解决。
三、项目建设必须按基建项目的“四制”要求进行施工管理,做到安全、环保、节能、消防等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项目开工前依法进行公开招投标程序。项目初设批复有效期为两年。
旌德县发改委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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