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617B/202502-00004 | 组配分类: | 对在法律援助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司法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空白表)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06 | 发布日期: | 2025-02-06 |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 名:
工作单位
推荐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制
填 表 说 明
一、 本表是“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审批用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作假,违者取消评选资格;
二、 本表用打印方式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晰工整,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
三、 工作单位必须填写规范全称;
四、推荐单位栏填写省(区、市)司法厅(局)名称;
五、申报性质栏填写属于通知先进个人评选条件中何种类别;
六、工作简历精确到月,不得断档;
七、奖惩情况栏填写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处分;
八、盖章栏均需要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九、主要事迹要求内容详实、重点突出,字数2000字以内,可另行附页;
十、本表规格为A4纸。
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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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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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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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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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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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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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3 |
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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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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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法律援助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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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实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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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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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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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20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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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报
单位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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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
司法
厅(局)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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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
审批
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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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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