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7785X7/202401-00083 | 组配分类: | 农机购置补贴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旌德县2023年度(超录)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第四次受理公告(第四号)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24 | 发布日期: | 2024-01-24 |
各镇政府、购机者:
经旌德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研究决定,于2024年1月25日起,受理2023年度(超录)第四次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公告如下:
一、继续遵照执行我省“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采用手机App“皖事通”信息化技术申领补贴,确保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应录尽录。
二、购机者在补贴办理服务系统内录入申请后,本人在受理时段内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发票、“财政一卡通”(户主的社保卡)原件向县农机部门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供联系电话。合作组织需额外提交营业执照,对公账户复印件,公章。并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逾期不递交申请材料者责任自负。
三、受理时段:自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双休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四、其他内容参照《旌德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旌农水联〔2021〕16号)执行。
受理单位:旌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旌德县农机部门,0563-8604393。
旌德县财政部门,0563-8602954。
特此公告。
旌德县农业机械服务中心
2024年1月24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