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403-00238 | 组配分类: | 农业技术推广经费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资金来源及分配标准】旌德县农业技术推广经费财政资金来源与分配标准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28 | 发布日期: | 2024-03-28 |
《中央财政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拨付中明确提出:
第七条 综合考虑各省耕地面积、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农业增加值、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实行资金切块分配。
第八条 中央财政将农技推广资金分项拨付到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按照农技推广资金补助对象的预算级次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第九条 农技推广资金的补助方式可采取现金补助、实物补助、定额补助、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先建后补等。
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拨付
第七条 综合考虑各省耕地面积、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产量、农业增加值、绩效评价结果等因素,实行资金切块分配。
第八条 中央财政将农技推广资金分项拨付到省级财政,省级财政按照农技推广资金补助对象的预算级次和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拨付资金。
第九条 农技推广资金的补助方式可采取现金补助、实物补助、定额补助、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先建后补等。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