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00MB17572594/202311-00103 | 组配分类: |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制定与公布、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旌德县集中整治禁燃区高污染燃料锅炉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13 | 发布日期: | 2023-11-13 |
连日来,旌德县组织对城区高污染燃料锅炉进行集中整治,全部改用清洁能源,消除城区锅炉“狼烟”,改善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两山”行动,打造蓝天绿水青山,该县依法划定了县城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组织开展了禁燃区使用高污染燃料锅炉摸底调查,制定了城区锅炉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锅炉整治工作领导组,出台了民用锅炉整治奖补政策,张贴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整治公告,印发了致城区锅炉业主的一封信,并明确规定,凡属禁燃区域内的单位及个体经营户,在2015年12月31日前必须停止使用并自行改造或拆除各类高污染燃料的燃用设施,一律改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太阳能、生物质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对逾期未自行拆除和进行改造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或没收。经过一个多月时间整治,截止11月中旬,该县禁燃区内35台高污染燃料锅炉,已更换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完成整治22台,5台正在更换过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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