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旌德县政府网站!

索引号: 123131313113213/202404-00173 组配分类: 起草说明
发布机构: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旌德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4-29 发布日期: 2024-04-29

《旌德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发布时间:2024-04-29 10:30 来源:旌德县数据资源管理局 浏览:0
【字体大小: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皖数安〔2022〕2号),加强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统筹管理,结合我县实际,县数据资源局起草了《旌德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县数据资源局在研究学习《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皖数安〔2022〕2号)《安徽省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皖数安办〔2023〕6号)《宣城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数宣组〔2023〕2号)的基础上,于2024年4月起草了《旌德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4月28日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三、主要目标

实现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统筹规划管理,推进集约节约建设、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全县信息化建设管理水平。

四、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有八四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共明确办法制定目的、适用范围、项目定义、基本原则及有关部门职责分工等。第二章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共明确政务信息化建设规划、年度计划编制要求及批准程序,同时对计划执行、计划增补,以及年度计划上报省市审批、跨层级跨部门项目管理作出规定。第三章项目申报和审批,共7对项目申报审批作出规定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共明确项目管理、安全保障、工程监理、绩效评价、资金使用、建设内容调整等要求。第五章项目验收管理,共明确我县政务信息化项目验收内容,同时对知识产权保护、档案和保密管理、项目建设投资和运维经费等作出规定。第六章运行维护管理,共明确项目建设单位运维职责。第七章监督管理,共明确网信、财政、档案、保密、密码管理、数据资源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第八章附则,共明确解释权和生效期。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