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404-00162 | 组配分类: | 起草说明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旌德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4-28 | 发布日期: | 2024-04-28 |
一、起草背景
为持续深化我县殡葬改革、逐步解决全县范围内散埋乱葬、大墓、豪华墓、“活人墓”等问题,我县建设了农村公益性公墓。制定合理的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能够规范收费行为,满足群众的治丧需求,促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健康发展。
二、起草过程
县发改委(粮储局)根据《安徽省定价目录》、《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的通知》(皖政办秘〔2013〕1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成本监审结论和我县实际,经委(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通过后,起草了《旌德县农村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最高收费标准
为8000元/单穴,15000元/双穴、骨灰穴2000元/穴。
上述公益性公墓收费标准包括公墓管理费,缴费周期为20年,一次性收取。单穴800元/次,双穴1500元/次,骨灰穴200元/次。
(二)具体执行标准由各镇人民政府结合各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实际情况,按照非营利性并兼顾农民群众承受能力的原则在上述最高收费标准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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