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7785X7/202403-00066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名称: | 《旌德县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22 | 发布日期: | 2024-03-22 |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资源资本化进程,建立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扩大农村有效抵押担保物范围,推动农业生产设施产权抵押贷款,更好的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中共安徽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牵头起草了《旌德县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
二、起草过程
2023年11月,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起草了《旌德县农业生产设施确权登记和抵押贷款试点实施方案》(初稿),2023年11月30日在农村改革暨经营主体发展工作会议上征求10个镇的意见,并根据反馈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2024年3月5日再次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征求了10个镇和4个相关县直单位的意见,14个县直单位和镇均未反馈意见。2024年3月22日通过旌德县人民政府网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业设施产权制度的要求,以激活农村生产要素为着力点,切实加快推进我县农业设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着力解决农业设施产权合法交易的问题,防止和减少权属纠纷,有效激活农村生产要素,优化农村金融制度改革环境,提升农村农业资本投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发展。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含共包括3个部分18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主要内容为:
一、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二、工作原则。分别为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原则、坚持业主意愿与部门推动相协调原则、坚持循序渐进与风险可控相统一原则3个方面。
三、实施路径。分别为开展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确权登记、确定贷款开办主体、明确贷款条件、开展价值评估、设置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利率、办理抵押登记、做好登记后续管理、做好贷后管理、做好抵押物处置、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时间安排、考核评价14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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