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2115/202401-00029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旌德县城区地名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1-19 | 发布日期: | 2024-01-19 |
一、起草背景
为保护和弘扬旌德地名文化,提高旌德地名命名、更名和管理的科学化、法治化、标准化水平,使地名更好地为“加快建设长三角休闲养生后花园,着力打造高质量绿色发展新旌德”提供服务,根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法规、规章和《旌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结合旌德实际,编制本规划。
二、政策依据
1.《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53号令);
2.《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民行发〔1996〕17号;
3.《关于开展城市地名规划工作的通知》(民发〔2005〕65号);
4.《安徽省地名管理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35号);
5.《旌德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6.其他相关政策文件。
三、主要内容
《旌德县城区地名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中,从“道路”“广场园林绿地”“自然地理实体”等方面对城区范围内的各种未标准化的人文和自然地理实体名称进行了规范化命名(更名),提出了具体的规划方案,在把握我县经济特色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我县历史文化内涵,确定地名板块主题,构建我县科学合理的地名体系,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满足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需要。
四、起草过程
2023年10月,县民政局(县地名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草拟《旌德县城区地名规划(2021—2035)》(初稿),11月,将该初稿协同发送至各地名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第一次征求意见,随后,县民政局组织地名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召开会议对该初稿进行研究讨论,形成《旌德县城区地名规划(2021—2035)》(征求意见稿);2024年1月将该“征求意见稿”协同发送各地名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第二次征求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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