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377K/202308-00092 | 组配分类: | 财务管理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体育 |
名称: | 旌德县蔡家桥镇乔亭中心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制度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08-22 | 发布日期: | 2023-08-22 |
第一条公用经费主要指财政拨付的办公资金。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教职工和学生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费、邮电、宽带、电话费、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发放人员福利、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及利息等方面的开支。
第二条公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公用经费预算要体现“保运转、保安全、保质量”的原则,要体现向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倾斜的原则。学校要根据轻重缓急和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编制公用经费年度支出计划的原则性参照比例:教学业务与管理经费包含购买办公用品、教学资料、书报杂志、教学教研活动、文体活动等方面支出可占40%;印刷各种文件、教学资料的耗材、水电费、电话邮寄、网络、交通差旅等方面支出可占20%;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等日常维修维护方面支出可占10%;仪器设备、图书资料、课桌凳等购置、更新方面支出可占10%;软件购置、制作及应用支出可占10%;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培训费、资料费、住宿费等方面支出可占5%,预留预备费5%。
第三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安全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第四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凡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实行政府采购,并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统一纳入农村中小学预算。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由县教育局组织政府采购。
第五条要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六条要严格控制租车费、接待费(按上级标准)等非业务性支出。要厉行节约,努力提高公用经费使用效益。
第七条公用经费支出要坚持收支平衡的原则,要杜绝学校产生新增债务。定期对学校公用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公示,并接受教职工和上级的监督,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八条严禁以任何名义或任何形式乱组织会议并发放津贴和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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