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377K/202402-00104 | 组配分类: | 教师管理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教体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体育 |
名称: | 兴隆镇中心小学校本研修实施方案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2-08 | 发布日期: | 2024-02-08 |
一、指导思想
兴隆镇中心小学在新的办学理念的引领下,2022-2023学年将持续开展校本研修活动,着力培养一批专业型、创新型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的综合素质。
二、培训对象
全体在职教师。
三、目标任务
校级组织,开展师德修养、信息技术培训、教师基本功等方面的培训,完成不少于48学时的培训任务。
四、培训内容
(一)学科教学方面
进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开展“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深度融合”培训活动。通过观摩课、辅导讲座、推门课、评优课等活动,达到人人会用智慧课堂备课、上课的目的。 此项培训旨在让教师能比较熟练使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彰显智慧课堂的魅力。
(二)师德素养方面
从教师业务、教学质量、集体备课、组本教研、教学成果、团队协作、特色工作七个方面对全体教师进行评价。
让教师在活动中感受团队集体荣誉感和自豪感,提高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提升教师团队的整体素质和工作质量。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学校制定校本研修方案,各部门制定专项校本培训计划。对全校教师进行解读,让教师明确自己本学年的校本培训任务。
(二)实施阶段:
各分管部门按照各自培训计划,开展各项培训活动。
(三)验收阶段:
本着“谁培训,谁考核”的原则,对教师参培情况进行验收、总结。
六、保障措施
(一)成立学校校本研修领导小组
组长:徐婷
组员:方琦 奚正锋 王青 潘玲 柯玲玲 刘佳慧
(二)校本研修考核细则
1.全体教师每一年参加的校本培训必须达到48学时,以活动记录为准,否则年终考核划为不合格档次;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不予验证。
2.教师参加各项培训,必须按时完成(上交)各项学习任务,逾期一周以内上交者,扣1学时,逾期一周不交者,不予计学时学分;
3.鼓励非一线教师参加教导处和德育处开展的各项培训活动,只要按时完成各项任务,也给予相应的学时学分。
4.对各项活动中表现优秀的教师,学校将颁发证书,予以奖励。
以上是我校校本研修工作计划,在具体工作中,将不断予以完善,让校本研修扎实有效,为教师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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