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312-00042 | 组配分类: |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关于同意旌德县产业创新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孙村)配电安装工程项目变更建设内容的函 | 文号: | 发改审批〔2023〕413号 |
生成日期: | 2023-12-05 | 发布日期: | 2023-12-05 |
旌德县城镇化建设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报来《关于旌德县产业创新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孙村)配电安装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旌城镇〔2023〕22号),我委于2023年11月28日出具了《关于旌德县产业创新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孙村)配电安装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审批〔2023〕410号)。
现根据你公司报来《关于旌德县产业创新孵化园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孙村)配电安装工程内容变更的请示》文件,经研究,同意将此项目部分建设内容变更为“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项目总投资约260万元”。
以上内容变更后,项目其他内容等不变,仍按我委(发改审批〔2023〕410号)文件执行。
请你公司及时告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水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变更情况并按要求履行相关程序。
旌德县发改委
2023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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