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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092151091B/202312-00027 组配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布机构: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二(1件) 文号:
生成日期: 2023-12-01 发布日期: 2023-12-01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11月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二(1件)

发布时间:2023-12-01 16:17 来源: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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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履行方式及时间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案件名称 处罚机关
1 旌德和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隆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8257690010619 余新英 旌市监处罚〔2023〕166号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违规行为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 警告 2023-11-30 2099-12-31 处罚决定日期+1年 旌德和平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兴隆大药房未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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