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6259/202403-00010 | 组配分类: | 应急处置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名称: | 【应急处置】火灾应急处置流程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06 | 发布日期: | 2024-03-06 |
一、发生火灾后驾驶员要第一时间将车内人员疏散至安全地带并尽快弄清火源的位置、燃烧物的性质和火势蔓延的方向。
二、按照救火“先控制、后消灭”的原则,在火势较大、灭火力量相对薄弱或因其他原因不能立即把火扑灭时,应把主要力量放在控制火势发展或防止爆炸、泄漏等危险情况发生上,为防止火势扩大,彻底扑灭火灾创造有利条件,措施如下:
1、电气线路短路引起的火灾:切断电源,使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灭火。
2、固体类引起火灾:隔断火源,阻止火势扩大,排除爆炸危险,使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水、沙等灭火。
3、气体类引起火灾:关闭阀门,断绝气源,堵塞漏洞,防止气体扩散,使用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水、沙灭火。
4、安全警戒:清理火灾现场人员和障碍物,为火灾扑救工作有序进行和消防车辆顺利进入展开灭火提供保障。
5、撤离火场:采取低式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有条件的可采用湿毛巾等捂住口嘴、鼻或用短呼吸法,用鼻子呼吸,迅速撤出烟雾区。
6、自身着火:快速扑打,不能奔跑,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
7、保护疏散人员的安全:将己疏散到火场外的人员引导至安全不影响灭火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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