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131313113213/202311-00138 | 组配分类: | 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3-11-10 | 发布日期: | 2023-11-10 |
为进一步督促排污单位落实自行监测主体责任,近日,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开展了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专项检查工作。
本次自行监测专项检查范围为旌德县域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线上”核查充分依托全国污染源监测数据管理与共享系统平台对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公开监测数据的及时性等相关内容进行核查。“线下”检查依据“双随机”监管原则,对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检查内容细化表》,采用资料核查、企业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抽查了四家排污单位。重点检查了每家企业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监测报告规范性,监测原始数据的整理与收纳情况,现场查看了排污口监测点位设置是否规范,依据安徽省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平台数据以及线下企业开展的自行监测情况进行逐项评分。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通过现场答疑、技术指南解读,实际操作指导等方式,对企业自行监测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难点进行了技术指导与帮扶。
下一步,旌德县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认真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压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强化排污企业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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