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0032609322/202502-00012 | 组配分类: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庙首镇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名称: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指南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日期: | 2025-02-12 |
一、培训项目
家政服务员、育婴员、母婴护理、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电子商务师、茶叶加工工、健康管理师、农副产品加工工、农作物栽培种植技术、养老护理员、病患陪护、餐厅服务员、直播销售员、保育员、保洁员、旌德大饼制作、砂锅梅花鳖制作、灵芝小炒黄牛肉制作、灵芝麒麟鳜鱼制作
二、对象范围
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民工、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脱贫劳动力(含防返贫监测对象)、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含残疾人)、未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可以自主选择具备培训资质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和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按照“先缴后补、直补个人”的方式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后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优先通过社会保障卡关联的金融账户发放)。也可通过参训人员社会保障卡先行制发职业培训券,劳动者凭券参训,承训机构凭券申领补贴。
上述人员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及设区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制定的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执行。脱贫劳动力、退捕渔民、就业援助对象、“两后生”在培训期间,给予每人每天50元生活补助。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人员1年只享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补贴及生活补助。
上述人员在就业技能培训合格后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并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初次参加职业技能评价费用免除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75号)免除评价费用。
三、培训内容
理论课程与技能实操
四、培训课时
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执行
五、培训机构(承训单位)
旌德县金阳职业培训学校:杨老师18667129761
旌德县飞翼职业培训学校:周老师13856339674
旌德县育信职业培训学校:吕老师18075414836
六、补贴标准
按照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目录及补贴标准(2022版)的通知》执行
七、报名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张;2、一寸免冠照片2张。
八、报名地点
1、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现场报名
2、各镇为民服务中心人社服务窗口
九、咨询电话
0563-8021179
十、监督投诉渠道
0563-8603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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