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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730MB1915616K/202403-00064 组配分类: 行政强制
发布机构: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强制实施的依据、条件、程序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03-05 发布日期: 2024-03-05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强制实施的依据、条件、程序

发布时间:2024-03-05 08:28 来源: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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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强制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实施;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三)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

  (四)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

  (五)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可采取即时强制措施。

  三、行政强制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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