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1730MB1915616K/202403-00064 | 组配分类: | 行政强制 |
发布机构: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名称: | 旌德县应急管理局关于行政强制实施的依据、条件、程序 | 文号: | 无 |
生成日期: | 2024-03-05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一、行政强制实施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安全生产相关法律。
二、行政强制措施的条件
(一)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的过程中实施;
(二)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情形(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
(三)有法律、法规明确授权;
(四)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不得委托其他机关实施;
(五)情况紧急,需要当场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可采取即时强制措施。
三、行政强制实施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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